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
学 习 资 料 汇 编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 录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4
2、胡锦涛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10
3、胡锦涛要求党员干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 40
4、习近平强调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42
5、中组部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45
6、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 50
7、刘云山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思考···················· 51
8、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 65
9、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三中全会)········· 70
10、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四中全会)········· 81
1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五中全会)········· 92
12、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摘要)········· 102
13、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108
14、《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39
15、《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149
16、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156
17、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165
18、袁纯清7•28重要讲话····························· 171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一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现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县以上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检查和指导。
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一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非党组织中的党组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健全和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六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第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上级党委负责人、党组成员或党员领导干部可适当参加下级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要协助党委做好具体工作。
第八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二)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三)党委(党组)或委托纪委(纪检组)、组织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第九条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十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
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十一条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二条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本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建立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制度。对于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中央主要负责检查督促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由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检查、监督。县以上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由直属机关党组织负责检查、监督。本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以党委的组织部门为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每年三月底以前,要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作一次综合报告。中央组织部负责综合后向中央报告。
第十六条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作出规定。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由中央军委参照本规定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回顾中国发展进步的伟大历程,瞻望中国发展繁荣的光明前景。
90年前的今天,中国共产党成立了。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人民踏上了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光明道路,开启了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壮丽征程。
9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前赴后继、顽强奋斗,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胜利。今天,一个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中国已经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13亿中国人民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满怀信心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同志们、朋友们!
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170多年的历史,概括地说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磨难,我们伟大的民族进行了感天动地的奋斗,我们伟大的人民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业。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步步进逼,封建统治日益腐败,祖国山河破碎、战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备受奴役。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迫在眉睫。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成为中国人民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
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为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千辛万苦的探索和不屈不挠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不甘屈服的中国人民一次次抗争,但又一次次失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但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
事实说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要解放中国发展进步问题,必须找到能够指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先进理论,必须找到能够领导中国社会变革的先进社会力量。
1921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斗争中顽强求索的必然产物。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前进方向,中国人民有了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命运有了光明发展前景。
9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集中体现为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党和人民进行28年浴血奋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使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实现了中国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空前团结,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从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
第二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我们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积累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
第三件大事,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实践勇气实行改革开放,经过艰辛探索,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9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变革,中国人民命运发生的变化,其广度和深度,其政治影响和社会意义,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事实充分证明,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壮阔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
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90年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就,是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同人民一道顽强拼搏、接续奋斗的结果。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引领改革开放的航船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21世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时刻,我们深切怀念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为中国共产党建立、巩固、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深切怀念为创立、捍卫、建设新中国而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深切怀念近代以来为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而顽强奋斗的所有先驱。他们为祖国和民族建立的丰功伟绩永垂史册!
在这里,我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广大侨胞,致以诚挚的问候!向一切同中国人民友好相处,关心和支持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各国人民和朋友,表示衷心的谢意!
同志们、朋友们!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一大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系统回答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并对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以创造性的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另一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同志们、朋友们!回顾90年中国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总结9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党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始终保持党开拓前进的精神动力;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任人唯贤、广纳人才,以事业感召、培养、造就人才,不断增加新鲜血液,始终保持党的蓬勃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视并及时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全党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我们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
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理论上的与时俱进是行动上锐意进取的前提,思想上的统一是全党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人坚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颠扑不破的科学真理,坚信马克思主义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从来不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空洞、僵硬、刻板的教条。马克思主义,理论源泉是实践,发展依据是实践,检验标准也是实践。任何固守本本、漠视实践、超越或落后于实际生活的做法都不会得到成功。在历史上的一些时期,我们曾经犯过错误甚至遇到严重挫折,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指导思想脱离了中国实际。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党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行了系统总结,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这一过程必将为理论创新开辟广阔前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关键是要及时回答实践提出的新课题,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我们要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研究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永葆科学理论的旺盛生命力。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这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我们必须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抓紧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咬定青山不放松,真正做到坚定不移、矢志不渝。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坚持这个崇高原则,为一切忠于人民、扎根人民、奉献人民的人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
我们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要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所有优秀干部都能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
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的根本大计。年轻干部要承担起事业重任,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广大年轻干部要自觉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大批年轻干部能够不断涌现出来,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全党同志和全社会都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牢固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敢为事业用人才,让各类人才都拥有广阔的创业平台、发展空间,使每个人都成为对祖国、对人民、对民族的有用之才,特别是要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都要反对腐败,认识是清醒的。我们党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反对腐败,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进展,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展党内民主,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总之,只要全党同志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党的建设,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更好把握历史大势、勇立时代潮头、引领社会进步。
同志们、朋友们!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继续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面向未来,全党同志必须牢记,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信心、砥砺勇气,坚持不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奋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找准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口,明确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继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继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只有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筑牢国家发展繁荣的强大物质基础,才能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物质基础,才能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物质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这是我国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国际地位大幅度提升的根本原因。今后,我们必须继续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党是以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登上历史舞台的。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牢牢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们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关键所在,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我们民族自强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必须继续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夯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
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不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坚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我们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我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我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事实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也必然会继续向前推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总之,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面对当今文化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重要因素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着眼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要坚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坚定理想信念。要在全体人民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培养,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着眼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形成与我国国际地位相对称的文化软实力,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指导方针。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个道理,不仅全党同志要牢记在心,还要引导全体人民牢记在心。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社会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我们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坚强后盾。我们必须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要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积极开展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抓紧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全面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要加快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要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我们要一如既往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香港、澳门同内地的交流合作,团结一切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我们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全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扩大两岸各界往来,共同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为两岸同胞谋幸福,为中华民族创未来。
同志们、朋友们!环顾全球,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没有变,但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风险,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来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积极力量。为人类作出应有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早就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将坚持不懈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争取对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要求和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多边事务,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我们将坚定不移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继续以自己的和平发展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中国共产党将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各地区政党和政治组织发展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治国理政经验,促进国家关系发展。
回顾我们党9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我们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说过,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人类。我们党的创始人,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大多数都是从青年时代就满腔热血参加了党,决心为党和人民奋斗终身。我们党的队伍里始终活跃着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的青年人,这是我们党历经90年风雨而依然保持蓬勃生机的一个重要保证。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全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党对青年寄予厚望,人民对青年寄予厚望。全国广大青年一定要深刻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不懈奋斗的光荣历史和伟大历程,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坚定理想信念,增长知识本领,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在人生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尽情展现人生价值,让青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焕发出绚丽光彩。
同志们、朋友们!90年前,中国共产党只有几十个成员,国家贫穷落后,人民苦不聊生。今天,中国共产党已经拥有8000多万党员,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90年来,我们党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依靠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一点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我们完全有理由为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而自豪,但我们没有丝毫理由因此而自满,我们决不能也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薄上。
在本世纪上半叶,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完成两个宏伟目标,这就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全党同志要牢记历史使命,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更加奋发有为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胡锦涛要求党员干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杨善洲同志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是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他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感人至深。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向他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习近平也分别作出指示。李长春指出,杨善洲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代表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流,模范地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是领导干部的楷模,要深入报道、大力宣传。习近平强调,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要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杨善洲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杨善洲同志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杨善洲同志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自觉实践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和精神追求,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习近平在学习杨善洲精神座谈会上强
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做人民满意
的好党员好干部
学习杨善洲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座谈会13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杨善洲同志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政、干事、做人树立了一面光辉旗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杨善洲同志为镜子,找差距、增动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杨善洲同志是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全国推出和集中宣传的先进典型,被中央组织部追授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最近,胡锦涛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联系实际,迅速掀起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热潮。杨善洲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到9个省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一些单位、北京大学等作了巡回报告,中央各主要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4月13日,学习杨善洲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习近平强调,当前,“十二五”规划已经制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我们有着更多更高的期待。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使领导干部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更好地坚持和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德、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无论对于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还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学习杨善洲精神,就要像他那样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把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化作一心一意为国家为人民利益奋斗终身的实际行动,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像他那样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辨别是非和抵制诱惑的能力,公正处事、公道用人,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就要像他那样以正确的事业观干事,始终保持一股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就要像他那样以正确的群众观做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认真贯彻群众路线,自觉增进群众感情,把老百姓的事看成头等大事,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
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对学习杨善洲同志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杨善洲同志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是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他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感人至深。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向他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同日,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杨善洲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杨善洲同志生前曾任云南省施甸区、县主要领导,保山地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退休,2010年10月因病逝世。在职期间,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干部群众发展粮食生产、推广科学种田、开展多种经营、兴修水利设施,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不懈奋斗,把深山大沟建成了全国闻名的“滇西粮仓”。退休之后,他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带领群众历尽艰辛义务植树造林20多年,建成了约5.6万亩的大亮山林场,使昔日的荒山变成了绿洲。2009年4月,他将价值超过3亿元的大亮山林场经营管理权无偿交给国家。他对群众满怀深情,经常拿自己的工资接济困难群众,为他们买粮食、购种子、送衣被;而对自己和家人却始终严格要求,从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
杨善洲同志六十年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始终忠诚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尽心竭力为老百姓干实事、办好事;始终淡泊名利、廉洁奉公,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始终艰苦创业,保持劳动人民的朴素本色。杨善洲同志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政、干事、做人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为大力弘扬杨善洲同志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创先争优,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活动。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向杨善洲同志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要学习他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在心灵深处牢牢扎根;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学习他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光添彩;学习他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自觉实践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和精神追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迅速掀起学习杨善洲同志的热潮。要紧密联系实际,通过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紧紧扣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始终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切实做好“十二五”开局各项工作。
二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三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惠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政策措施,着力营造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同志的良好氛围,引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当“四好”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余热、多作贡献。
六要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干部示范引领作表率,努力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3月21日
党的群众路线的方针政策
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方法论,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二是党必须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要求、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正确的理论和政策,然后,再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思考
(本文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2011年7月6日在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承担着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庄严使命,本质上就是群众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在工作内容上进一步反映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在思想作风上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一、为了谁——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引导动员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方向目标和价值追求,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的奋斗实践中。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党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凝聚起巨大的前进力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了谁”的问题上,必然同党的性质、宗旨相一致、相适应。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强调我们要建设的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文艺要与群众相结合、为最广大的人民大众服务,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任务。这实际上都鲜明回答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了谁”的问题。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内容、形式、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无论怎么变,为人民服务这个方向不能变,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个原则不能变。
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关键是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与群众站在一起,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群众立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体现了对群众历史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体现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体现了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坚定追求。只有真正领悟了群众立场的真谛,才会自觉自愿、发自内心地服务群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站稳群众立场,就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宣传群众,以对群众的满腔热情去服务群众。
1.宣传引导群众、动员激励群众。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前进方向,发动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了群众,首要的是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并为之而奋斗。现在,我们党正领导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上致力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顺应人民群众愿望、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历史选择,也是实现民生幸福、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伟大实践。要说群众利益,这是最大的利益;要说为了群众,引导人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是真正代表了人民根本利益。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坚持不懈地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讲清楚党的方针政策同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在联系,讲清楚经济社会发展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紧紧围绕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紧密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广泛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激励广大群众投身改革建设实践,为创造美好未来而努力。
2.反映人民群众心声、为人民群众谋利。党的宗旨决定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替人民说话办事的价值取向,无论是宣传党的主张还是反映群众的意愿,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关注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说群众想说的话、办群众欢迎的事,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进一步解决好服务大众还是服务小众、服务多数人还是服务少数人的问题。要坚持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时刻牢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性质所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强化大众视野、百姓视角,直面问题、聚焦热点,更好地架起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聚焦广大群众,为人民放歌抒情,多宣传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多表现平凡人物的精神世界,把更多的镜头版面对准普通百姓,充分展示群众“身边的感动”、大力唱响“劳动者之歌”。要敏锐感知群众冷暖,关注群众诉求,主动设置议题,加大对民生问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阐释力度,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让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3.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不断改善文化民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迫切、更加旺盛。文化越来越成为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生活质量的一个显著标志。要着眼于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推动文化产品、文化设施、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普通百姓倾斜,让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对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深受群众欢迎的利民举措,如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不是精英文化、贵族文化,必须全心全意而不是半心半意地服务人民大众,给谁看、给谁演、给谁读,在思想上必须十分清楚、十分明确。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普通大众为对象的创作导向,降低文化消费门槛,多生产群众买得起、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提供普通群众喜欢的文化服务。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把握好方向、把握好导向,把服务群众同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与提高文明素养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二、依靠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伟大实践作为工作的动力源泉
成就伟大事业须有伟大力量。如果搞不清楚“依靠谁”,就找不到依靠的力量,再美好的社会理想也只能成为空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才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来自群众,始终以人民为靠山。回顾历史,每当党的事业面临重大挑战,每当中国的前途命运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关头,总是用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历史车轮前进。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这是党的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来说,无论是作为观念形态的思想理论、价值体系、道德规范,还是作为艺术形式的音乐舞蹈、书法绘画、诗词歌赋,无不源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可以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根基在群众、智慧在群众、力量在群众。
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关键是在思想上牢固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人民群众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凡属正确的决策必然是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再回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群众的行动。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创造,集中群众智慧,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
1.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我们的工作就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就有强大的生命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全党全社会的文化自觉程度日益提高,广大群众对文化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能不能更加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已成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成败的关键所在。要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政策、拓展渠道、丰富载体,充分挖掘运用各方面的文化资源,畅通人们投身文化建设的途径,使群众真正成为文化繁荣发展的主角,使文化成为广大群众共建共享的文化。群众自己的创造、自己的演绎最鲜活、最生动,也最容易得到广泛的认同。要积极鼓励群众的创新创造,支持群众自我教育、自办文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要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千方百计保护好、发挥好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让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
2.汲取群众智慧营养,从人民群众实践中获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不竭动力。生活最深刻,群众最智慧。群众处在实践第一线,对事物的观察、对情况的了解更细致、更透彻、更深刻。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向前发展,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作为源头活水,从群众中汲取智慧,不断开阔工作视野、完善工作思路。谋划工作、制定规划、出台政策,都要尽可能地扩大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范围,都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闭门造车”、“唱独角戏”,就难以作出科学决策,更难以在群众中得到落实。要深深植根于群众的实践土壤,深入到群众中获取“第一手材料”,从老百姓朴素的话语中提炼闪光的思想,从民间鲜活的艺术中萃取创造的元素,从基层的生动实践中探寻打开工作思路的钥匙,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推陈出新、有所突破。
3.坚持由群众评判,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第一标准。标准体现工作导向,反映价值取向。以什么为标准、用什么来衡量,实质上是一个对谁负责、让谁满意的问题。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一切工作的成败得失必然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最能衡量我们工作的长短优劣。无论是制定政策、出台规范,还是评选评比、考核表彰,都要注重群众评价,增加群众的话语权、评判权,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评价、自我认可。坚持群众标准、由群众来评判,不能走过场,必须具有约束力,群众赞成什么就鼓励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做好什么,群众反对的就坚决纠正。要经常看一看我们的工作是不是按照群众的要求在展开,看一看有哪些措施和办法还需要改进,让群众真满意、而不是“被满意”,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始终体现群众意愿,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我是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始终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明确“为了谁”、搞清“依靠谁”,归根到底还是要解决好“我是谁”。这个问题对于每个党员干部来说非常重要。只有弄清“我是谁”,才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智慧的增长和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能更好地改造自己、提升自己。
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关键是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党与人民群众长期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对党群关系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有许多形象生动的比喻:像舟和水、鱼和水,像公仆和主人、学生和老师等等,这些都强调的是群众的地位和作用,告诫我们要牢记自己的位置和身份。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要把实践当成最好的课堂、把群众当成最好的老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锻炼品质、净化心灵、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本领。
1.群众是我们的根我们的本,必须情系群众、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都来自人民,群众是我们成长进步的所依所靠。与群众心相连、情相系,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有许多优势,根本的一条就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党执政之后,环境、条件大大改善,这为我们联系群众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容易在作风上发生变化。现在有的人把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变成了“蛙水关系”,需要时跳进去,不需要时就跳出来。为什么交通发达了,通信先进了,有的人与群众的距离却远了、沟通却少了,说到底是对群众的感情淡漠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面对的是广大群众,做的是交流思想、沟通心灵的工作,尤其需要增进群众感情、树立大众情怀,走近群众、融入群众,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只有深入群众,了解普通百姓的生活条件、生存状态,感受群众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才能对群众有真感情,才会自觉自愿地服务群众。要把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一种理念、一种常态,多到基层一线,切身体验基层工作的实际,体会百姓生活的喜忧,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在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中找准宣传教育的切入点结合点。要同群众交朋友,多交普通群众、困难群众,了解他们盼在何处、难在何处,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同群众融在一起、打成一片,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2.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精神父母,必须感恩群众、以实际行动回报群众。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讲感恩,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最需要感恩人民群众。因为是人民群众养育了我们的党、成就了我们党的伟大事业,是人民群众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施展才华的天地。离开了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付出,就没有了依托、没有了支撑,就会一无所有、一事无成。作为党的宣传干部,要把感恩群众作为政治要求、基本修养,常怀感恩之心,无论生活在何地、工作在什么岗位,为群众服务永远是我们的分内职责。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要保持赤诚之心、赤子之心,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像对父母那样善待他们、像对亲人一样为他们服务。倡导什么、反映什么都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切身感受,创作什么、提供什么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要。群众期盼的、欢迎的,就要全力以赴做好,把感恩群众体现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调导向的把握上、文化产品服务的安排上,把感恩之心转化为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
3.群众是事业成败的决定力量,必须敬畏群众、坚守共产党人的承诺。古人说,“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要怕党、怕人民群众。古今中外,一些政权更迭、政党兴衰,也一再告诫我们,群众的力量最强大,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支持拥护、站得牢立得住,如果忽略了群众,就会被群众所抛弃。要经常用群众这面镜子照照自己,匡正自己的人生追求,校验自己的责任态度,衡量自己的职业精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警醒,也是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警示警醒。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党的纪律,在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在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上下功夫,在了解基本国情上下功夫,在务实干事上下功夫,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厚望。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是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需要深入研究回答的重大课题。弄清“为了谁”,才能找准前进的目标方向;弄清“依靠谁”,才能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弄清“我是谁”,才能把握自己的正确定位。要不断深化认识、深化实践,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路线
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也是我们党对打死群众的基本态度和领导方法,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面对新时期基层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我们党要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探索新时期基层群众工作的新经验,努力提高党的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党的群众工作的历史经验
党在90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重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强大传统优势,成为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成功的力量源泉与根本保证。
一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党认识和对待人民群众的基本立场。
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944年,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刻揭示了党的群众观点的目的,是党性和宗旨的体现。
三是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群众工作的核心。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都可能遇到方方面面的矛盾。革命时期,党正是因为正确处理好了人民内部矛盾,才团结起来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最终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各样矛盾也日益凸现。而在当前众多的社会矛盾中,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的,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仍然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只有正确处理好了人民内部矛盾,我们的改革、建设事业才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二、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利益诉求等都呈现新的变化,由此党的群众工作面临许多新特点、新挑战。
首先,群众工作呈现出对象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新社会阶层和新社会群体不断涌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问题不断显现,群众工作的对象、类型日益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问题,也有干部作风、分配不公、民族宗教等问题,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和诸多层面。
其次,党的群众基础趋于理性化。随着群众基础的代际更迭,现在活跃在时代舞台上的新一代群众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经济导致的社会利益多元化使群众划分为多个不同利益群体;而民主法制时代的催化,让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对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总体上是认可的,但对党的认同已经从过去单纯的感情认同,转变为法理型认同和利益认同。
第三,工作主体理念滞后、能力不适应。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素质不高,很难担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帮助服务群众的重任;有的习惯于简单粗暴的态度和强制压制的方式。
三、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创新
面对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党必须积极扩大群众对公共事务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最终实现和谐的党群关系。
1、坚持尊重群众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对社会管理的一句精辟概括。尊重,是对群众主体地位、合法权益、基本意愿的充分维护。在新形势下,既要看到群众诉求多元化趋势,也要看到群众对尊严的更高层次追求。“仓廪实而知礼节”。物质生活丰富之后,必然是对精神生活的更高追求,这要求在做群众工作时要更好地尊重群众,维护群众尊严。只有尊重群众,才能做到在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做好群众工作。
2、坚持依靠群众
依靠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这是我们党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依靠群众,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这是由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依靠群众,需要依靠知识分子推动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依靠群众,还要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未来几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决定性影响。要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3、坚持服务群众
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是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纾民困、排民忧、解民难,让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好各方群众关切。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干劳民伤财、违背群众意愿的事。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三中全会)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良玉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来自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全会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特别是经济形势,强调我国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业稳健运行,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应对挑战。最重要的是要把我国自己的事情办好。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动科学发展,坚定信心、冷静观察,多管齐下、有效应对,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全会指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为推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提供不竭源泉。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全会认为,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倍努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好形势。
全会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全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全会强调,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全会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全会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新宪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
全体会议公报(四中全会)
(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4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和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隆重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万众一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力度,取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明显成效,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开展,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88年、执政60年、领导改革开放30年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我国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创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全会指出,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
全会指出,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全会认为,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就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些基本经验,必须倍加重视、倍加珍惜,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全会提出,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全会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全会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全会提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会决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推动党的建设创新,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经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明显下滑趋势得到遏制,经济形势总体呈现企稳向好势头。同时,世界经济复苏将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国际国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保增长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增强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继续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实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加快自主创新,更加注重加强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善于趋利避害,积极化危为机,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全会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在新形势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对维护和发展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努力奋斗,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告(五中全会)
(2010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有效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应对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胜利完成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进展。
全会认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会高度评价“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经过五年努力奋斗,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
全会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强调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全会指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全会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会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全会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发展海洋经济。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人才强国,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会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全会强调,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参加国际合作,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经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党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大力发扬真抓实干精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党同人民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全会强调,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努力下,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很繁重,中央有关部门、受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要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抓紧制定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全面抓好各项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全会决定,增补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焉荣竹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9年12月29日作出的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万众一心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奋斗!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摘 要)
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周永康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强调,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胡锦涛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胡锦涛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胡锦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要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胡锦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贺国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王刚、王乐泉、王兆国、王岐山、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郭伯雄、何勇、令计划、王沪宁、李建国、马凯、孟建柱、戴秉国、王胜俊、曹建明、李金华等出席了会议。中央军委委员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在京中央骨干企业的负责同志,列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代表,出席全军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月9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8人出席了会议。
坚持改革创新 狠抓工作落实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贺国强
(2011年1月9日)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将出席会议,胡锦涛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有力应对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大力推进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顺利完成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胜利召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显著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基本要求;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要求全党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形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全会精神,迅速作出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努力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4个中央检查组分两轮深入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进行检查,实地检查项目2399个,发现问题3589个,提出整改建议3394条,有力促进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就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继续抓好汶川地震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对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及部分地方严重旱灾、洪涝灾害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总结推广廉洁奥运经验,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27186件(次),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5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73人,立案、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都有所增长。严肃查处了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9万件,涉案金额42.66亿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下发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更加显现。
(三)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颁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学习教育和舆论宣传,确定联系点先行先试,为在全国全面施行作了工作准备。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实行公款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2010年,全国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3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已缩减的基础上又压缩了57.51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2006—2008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7.1%、43.9%和32.6%。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全国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36.7万个,整改问题15.87万个,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6万件。“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出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更加顺畅。
(四)落实“四个大兴”的要求,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按照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领导干部集中下访和定期接访、治庸治懒等作风建设活动。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五)坚持以人为本,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针对重大自然灾害较多和国家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投入增多的实际,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资金的监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力度。全国50%以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有所下降。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依法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
(六)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得到加强。首次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了一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39045名干部主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合计金额3.8亿元。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受到查处。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组完成对12个省(区、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各省(区、市)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和有关单位的巡视,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日益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得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广泛实行。绩效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逐步开展。
(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单位,制定或修订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得到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分五批取消和调整了2183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项目总数的60.6%。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重点改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政法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健全。预算公开大力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产权交易市场更加规范,金融体制改革和风险控制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反腐倡廉创新成果。中央纪委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一批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
(八)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总结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别是提出“五严守、五禁止”的纪律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全面推进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宣传王瑛等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集中培训全国市级纪委书记和市辖区纪委书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一期建成并开展培训。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始终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依靠集体智慧,实行科学决策;坚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中央纪委各位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真诚帮助和大力支持,这里我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希望同志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各方面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重点领域中和关键岗位上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不严;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任重道远,等等。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利条件,增强机遇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方面: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把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保证。
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认真总结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等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经验,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
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不断取得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做好对省(区、市)、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工作。各省(区、市)要加大对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巡视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认真总结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支持和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办案工作。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加强社会现金流通管理,推动使用银行卡消费。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
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重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要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执行纪律,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在抓好上述3个方面工作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今年,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担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二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依照党纪条规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注意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三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对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工作,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要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新鲜经验,借鉴国(境)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认真总结我们党成立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结合地方各级党委换届,积极做好地方各级纪委的换届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严格把好“进人关”,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生机活力。做好5年一次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评比表彰活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改革乡镇纪律检查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肩负的职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把握规律,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坚决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攻难点求突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 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组发〔2010〕21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员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
三、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换届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
四、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建立“l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密组织,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既要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要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
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在换届选举期间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要分别请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12月2月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厅字〔201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部署。地方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与纪检机关配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现就落实工作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及时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学习,并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1),并填写回执寄回当地组织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回执参考样稿见附件2)。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3)。
各地在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和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化纪律要求,严加防范,重点整治。
要把纪律学习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将汇编部分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各级组织部门要将警示材料与《通知》一并印发有关人员。
二、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011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区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向各省区市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各省区市要发挥巡视对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项巡视。中央巡视组在对有关省区市进行巡视或者巡视回访时,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三、搞好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调查问卷参考样表见附件4)。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
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公示通知参考样稿见附件5)。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测评表参考样表见附件6),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省区市的换届风气测评表,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派出的督导组负责回收统计。
四、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对换届中职务变动的市县党委书记,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不予提拔使用。拟提拔使用市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中央组织部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由省区市派出的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平职交流、退休的市县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中央组织部对接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将实行立项督查,有关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查处情况,中央组织部将每月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通报。
六、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信息沟通工作。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向中央组织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七、强化严肃换届纪律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搞好换届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关键举措。要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既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实施,又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要加强考核,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按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中央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袁纯清
(2011年7月28日)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全力推进转型跨越,抓投资、上项目,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全省经济呈现出速度较快、效益提高、质量向好态势,各项指标实现“双过半”,安全生产形势为多年来最好水平,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应该说改革、发展、安全、稳定总体形势向好。特别是广大干部群众对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共识和激情正在转化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强大力量。面对“十二五”开局、转型综改试验区启动、四级党委换届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发展全省工作的良好态势,以务实作风和优良状态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下面,我就全省重点工作讲一些意见。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是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科学文献,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省委及时作出部署,省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一个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正在三晋大地兴起。我们要不断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在认识上有新的提高,在工作上有新的进步,在发展上有新的建树。
在前一段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对讲话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深认识和理解,特别要深刻认识党领导人民在90年的历史进程中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全面领会“四个坚持”的宝贵经验,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个考验”和“四种危险”,全面把握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五个必须”的目标任务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继续”的基本要求,增强推进伟大工程和伟大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一次坚定信仰、明确方向的党性教育,作为一次深化认识、把握规律的理论提升,作为一次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从党的光辉历史和宝贵经验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增进对党的感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心,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学习讲话贵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紧密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的实际,把学习的感悟、体会和收获转化为具体行动和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按照讲话指明的方向、提出的要求,按照讲话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思考、加强调研,着力破解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重点破解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的问题;坚持主题主线,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新路的问题;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农民收入翻番的问题;针对能源原材料占主导的特点,加强节能减排降耗的问题;顺应后金融危机时期的特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放引进的问题;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正确应对“四个考验”和“四种危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问题;围绕转型跨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的问题;着眼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问题;以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为重点,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问题,等等。要围绕这些问题,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从中央精神与山西省情的结合上,切实拓宽视野,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新的举措,使我们的工作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关于经济工作
前不久,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全省经济工作。刚才,王君同志就上半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很好的分析和总结,对下半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越是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未雨绸缪。因此,再强调几点:
第一,持续保持强劲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上半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3%,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但是,也有一些情况值得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全省第二产业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9.8个百分点,而第一、第三产业分别回落58.5和2.3个百分点,显示出工业畸重的产业结构还在继续发展;二是续建项目总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八成,5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显示出新建项目少、大项目接续严重不足;三是外延扩张型项目完成投资1558.3亿元,增长42.1%,而改建和技术改造完成投资298.9亿元,增长仅2.8%,比上年同期回落39.5个百分点,显示出内涵效益型投资力度太小;四是119个县(市、区)中,上半年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下的有57个,5亿元以下的25个,从增幅看,负增长的有11个,显示出市县投资明显滞后;五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0.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1.3%,与上年持平,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市域城镇化进程缓慢;六是电力行业总投资仅增长3.3%,比上年同期回落19.1个百分点,从一个侧面显示出资源就地转化率不高;七是民间投资和外商、港澳台投资虽然分别增长44.9%、31.6%,但总量只有929.2亿元,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占41.9%,这既与我省民间资金充裕的实际不匹配,也与我们加大招商引资的要求不相称。山西经济在宏观经济上升期增幅大于全国是一个规律性现象,也就是说宏观经济对能源原材料产业的拉动仍然是我省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同时,我省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居全国较后位置,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创造的GDP较少,投资结构需要优化。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山西而言,现在正处于大投入大发展期,无论是从全省发展大局讲,还是从经济学原理的机会成本讲,固定资产投资的最佳效益就是投资转型跨越发展。如果说转型跨越发展是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核心,那么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则是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今天的投资力度,就是明天的发展速度;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各地要在结构优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增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后劲,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二,加大转型力度,加快转型发展步伐。要认识到,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前者容易、后者艰难;转型、跨越,跨越不易、转型更难。经济形势低迷的时候,转型是逼出来的;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资源优势还明显的情况下,转型是放眼长远之策、未雨绸缪之举,主要是看机遇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目前经济形势较好,为我们加快推进转型提供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和较好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工作重心放在转型上,把各种资源集聚到转型上,把干部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转型上。要在更广范围、更高平台以更大力度围绕转型整合生产要素,以循环经济为基本路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培植新兴产业,以创新创造创业为主要抓手发展现代服务业,抓紧上一批转型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激发转型的内生动力。要在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和焦炭、冶金、建材等行业的整合重组。针对当前焦炭、电力行业亏损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帮助焦炭、电力行业尽快走出困境。省政府已决定继续延长暂停征收焦炭企业相关费用政策至明年底。今年对各市的观摩检查,主要看转型项目,年底的考核评价,也主要看转型的成效。
第三,大力招商引资,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下,产业加快转移要求我们必须扩大招商引资;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宏观形势下,资金趋紧倒逼我们必须扩大招商引资;在兄弟省区市竞相发展的情况下,发展危机感紧迫感促使我们必须扩大招商引资。尤其要看到,中博会是我省招商引资的重大契机,转型综改区是我省招商引资的最大平台,资源富集是我省招商引资的重要优势。要围绕招商引资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创优环境,以资源换项目、换技术、换人才,强化集团式谋划、专业化对接、点对点攻关,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上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快推进“双千亿”、“双五百亿”工程。今年以来,央行连续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三次加息,上半年我省新增贷款885.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8亿元。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用好转型综改区政策机遇和我省存贷差较大的资金优势,强化重点工程、转型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争取更多信贷份额,鼓励企业向市场融资,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四,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兴起县城经济发展高潮。县域经济占据全省经济半壁江山。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态势是好的,但是今年以来一些县新上的项目很少,不少县到目前为止没有策划论证出什么好项目,项目储备严重不足,引资少、增长慢、后劲小的问题较为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统筹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坚持民营主导、园区承载、集群推进、循环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加快实施“大县城”战略,让县域经济走上发展快车道。县级换届已经完成,县委书记和县长要亲自抓项目,多走出去、多跑项目、多引资金,通过上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打开转型跨越局面,加快强县富民步伐。
第五,以确保农民收入翻番为目标,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翻番是转型跨越的关键所在,是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核心指标。要巩固和发展今年以来农民增收的良好势头,乘势而上,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创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以煤补农、以企帮村模式,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门路。要组织多种力量,帮助干旱缺水地区农村兴办水利,通过增加水浇地和设施农业提升农民收入。要组织好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推进产业扶贫和移民搬迁,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要把干部下乡住村包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更多精力和资源向低收入村倾斜,通过切实的措施,整体实现全省农民收入翻番。
第六,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珍惜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的好形势,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什么时候都要从零开始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隐患排查,夯实本质安全的基础,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积极扩大就业,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放在突出位置,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给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稳定住房消费预期。要重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关于转型综改区建设
转型综改区承载着党和国家的重托,寄托着全省人民的期望。7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转型综改试验《总体方案》。在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个着力点:
第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有大的突破。转型综改区有两大任务,一是在生产力层面,要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在生产关系层面,要深化配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总的目标是率先在全国趟出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的路子。实现这样的目标任务,解放思想是总闸门。当前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等,等着中央出台明确的政策,等着省里出台可执行的细则,等着其他地方和部门做出样板,缺少主动探索尝试的劲头。二是靠,两眼向上,上级依赖严重,缺乏自主发展、自觉改革的紧迫感。三是怕,害怕出错,怕受指责,怕担责任。饭到锅里不敢往桌上端,端到桌上又不敢吃,缺少开创新路的胆气。四是慢,主要在项目上行动迟缓,在实践中形不成强劲的推进态势。转型综改区最大的政策是先行先试,本质上是中央在改革攻坚期给地方的一次改革授权,是地方以此为载体加快改革发展的难得契机。先行先试的过程,就是园地制宜探寻发展路径、拓宽发展空间、创新体制机制的过程。这不是直接给钱给粮的帮助,而是比钱粮更重要的赋予更多自主权的支持。中央不会牵着我们走路,而是看我们怎么干,看我们自己敢不敢走,能不能走好。因此,只要政策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其他地方干过的或没干过的,我们都可以尝试,成功了,群众得实惠,上级认可,就是政策,就坚持干下去,不合适就退回来。2005年,浦东新区被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综改区,当时内有资源环境人口压力,外有世贸过渡期结束的压力,他们从行政机构改革破题,围绕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两个中心”,以国际化思路结合本地特色,高起点建设基础设施,高标准规划产业发展,大动作推进行政并区,打造出一个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浦东。重庆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3000万人口中2000万在农村,他们挖掘、利用、开发综改区的政策资源,以户籍改革为突破口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在城乡统筹上推出“公租房”、“农民进城”等有广泛影响的举措。改革的效应已经显现,2010年重庆GDP增速全国第二、西部第一,并连续两年居全国前三名,利用外资增速连续两年全国第一。实践证明,每个综改区都是凭借敢闻敢试、先行先试的决心和胆气,摸爬滚打走出来的。当前,全国各地千帆竞发,发展不进则退;中央要求我们先行先试,机遇不抓则逝。建设综改区是认识与实践的互动过程,是发展与改革的互促过程,是探索与政策的循环过程,是上级支持推动与下级积极作为的配合过程,更是山西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关键所在。必须从我们每个领导者开始,从现在开始,从具体项目开始,以科学的态度,敢闯的勇气,百折不挠的韧劲,敢于担当的气概,不等不靠的为先精神,抓紧先干起来,积小成而至大胜。
第二,要按照转型的要求大胆进行先行先试。转型综改试验区,就其路径来讲,就是试验,就是探索,就是实践。我们要突出资源型经济这个特点,把握先行先试这个灵魂,抓住转型这个根本,找准先行先试的抓手,找准推进转型的杠杆。一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延伸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推进煤矸石、高炉煤气等废弃物的加工转化。二是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产业梯度转移中承接更多的转型产业、朝阳产业、配套产业。三是建设特色园区。引导转型项目集聚发展,发挥集群协同效应,提高园区单位面积的投入产出率,形成转型的排头兵。四是重点突破一批关乎转型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五是敢于以资源换项目、换技术、换人才,将我省与发达地区的产品供需关系、买卖关系提升到产业互动关系,寻求优势互补、优势整合、优势再造。六是抓好重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大力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加快建设气化山西。七是围绕转型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业环境。以上种种,都是可以试,可以做的。总之,只要是有利于资源就地转化的项目,是资源全循环的项目,是符合科学发展的项目,都可以积极试,都可以抓紧向前推。
第三,抓紧干几件具有标志性的大事。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我省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做到依托煤而不依赖煤,兴于煤而不困于煤,让得天独厚的煤炭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让非煤产业得到更大的发展,使山西的产业结构发生脱胎换骨的新变化。李克强副总理考察山西时指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巨大潜力和希望,特别是通过循环发展,有条件实现转型跨越,有条件把国家确定的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好。中央领导不仅对我省发展思路给予充分肯定,为转型综改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而且对我省提出的一些具体项目和政策也给予积极回应,责成有关部委认真研究。我们对中央领导肯定和鼓励的领域和项目,不要犹豫观望,不要慢慢腾腾,该上马的上马,该开工的开工,该实施的实施,沿着中央领导指出的方向加快开展工作。比如,要抓紧上马和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抓好百万吨级的煤基合成油项目、MTG合成油项目、煤制烯烃项目、煤制天然气项目、焦油深加工项目、煤矸石发电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发展煤炭机械、铁路装备、不锈钢和铝镁合金深加工项目,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高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项目。比如,要抓紧实.施废弃工矿地整理后等量置换工作。目前,我省每年有10万亩的土地缺口。在煤炭资源整合重组中,关闭了近1600座小煤矿,能开发整理13万亩土地。中央支持我们对废弃工矿地整理后等量置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规划和办法,加紧组织实施,使各地引进的项目尽快落地。比如,要抓紧做好争取中央新增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我省长期为中西部地区唯一净上缴省份,直到2009年、2010年才改变了净上缴局面,但仍是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留用比例最低的省份(比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低20多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低50多个百分点),可用财力偏少。中央领导同意增加对山西的转移支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有关部门要在详细测算的基础上,尽快提出具体方案,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比如,要抓紧策划一批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按照地下地上资源并重,同时做好两篇文章的思路,搞好顶层设计、总体规划,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加快推进重点景区和重大文化项目的开发。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为激励各级各部门先行先试,对敢闯敢干而且干得出色的地方,要在包括资金、土地在内的各种资源上大力给予倾斜。与之相适应,省政府正在研究确定一批扩权强县的县(市)和一批试验先行地区与企业。另外,对敢闻敢干而且干得出色的领导干部要给予表彰,对特别有业绩的要优先提拔使用。没有这样一种氛围和导向,形不成转型综改的强劲态势,也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省综改办和省委组织部要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关于换届工作
目前,全省县乡两级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取得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一是注重基层、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更加明显。在新一届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由乡镇、县直部门政绩突出的正职提拔的占70%以上,153名大学生村干部任乡镇副职。二是县乡党政班子年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县级党政班子平均年龄44.48岁,比换届前下降3.78岁,乡镇党委班子中本科及以上学历5302人,比换届前增加895人。三是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交流市县干部1187名。对20名副市厅级领导干部实行跨市交流和上下交流。四是选任干部民主公开透明。推荐、测评的范围扩大,全委会票决干部的比例大幅提高。五是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数量稳定增长。配备女县委书记6名,女县长10名,女乡镇书记85名。县(市、区)领导班子共配备非中共党员干部468名,比换届前增加15人。县乡换届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党委坚强领导是保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书记抓、抓书记”,始终把握主动权。正确导向是关键,强调一线的同志优先、关键岗位的同志优先、在艰苦地方工作的同志优先、适应转型跨越要求的同志优先、具有特别强的潜质的同志优先、业绩突出的同志优先。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是前提,任用干部具有广泛民意基础,选举工作符合法规政策的规定,保证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教育引导是基础,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正确态度对待换届工作。严肃纪律是保障,把严明纪律贯穿换届始终,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做到了换届选举风气正、干部群众心气顺。
当前,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县乡换届圆满成功,干部群众团结奋进,为省市换届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省委已批复各市党委领导班子人事安排方案,换届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省委换届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
一要充分认识省市党委换届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省委在地方组织结构中处于最高领导层次,是全省的领导核心,市委是全省工作中十分关键的环节。省市党委换届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全局、影响长远,涉及面更广、政治性和政策性更强、要求更高更严,社会关注度也更高。县乡看各市换届搞得怎么样,全省都在看省委换届搞得怎么样。省市换届能不能搞好,关系到全省换届能否完满收官。通过换届,省市党代表大会报告作好了,就能更好地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强化转型跨越举措、凝聚人民群众力量;省市党委班子配好选好了,就能更好地树立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形成团结坚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省市党委换届风气抓好了,就能带动全省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激发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尤其是,新一届省委、市委的任期,正值“十二五”发展期、转型跨越关键期、建设转型综改区攻坚期,省市党委换好届,直接决定着全省转型发展的力度和跨越发展的速度。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把加强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搞好宏观指导、具体指导、分类指导,及时掌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要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通过规定程序贯彻党委意图,引导党员干部和代表把行使民主权利与执行党的决议、贯彻党的主张结合起来,确保换届人事安排格局顺利实现。要做好换届工作的舆论分析、应对和引导,宣传好做法好经验,主动回应各方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把精力集中在促进发展和为民惠民上。干部进退留转、班子新老交替是客观规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不断发展的需要。换届工作能否搞好,关键看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能否符合党性、事业、大局的要求,能否经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能否在关键时期、特殊时刻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这里,我强调几点:
对人民要有感恩之心。领导干部不论多高级别、在什么岗位,都应该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党和人民的信任才会有我们的今天。任何时候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陈云同志在党的七大上作的《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的讲话中指出,一个人在党的领导下作了一点工作,这个功劳有三个因素: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个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并且进一步指出,客观情况可以做到十分,你也做到了十分,这种情形很少,因为你自己有缺点,只做到八分或六分、五分,这种情形是很多的。他特别强调说,“任何人离开了人民,离开了党,一件事也做不出来”。不久前央视播出的电视剧《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反映了一位出身于山西商号的革命者经历枪林弹雨的生死考验,历尽各种委屈和困难却毫无怨言,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虽九死其犹未悔”的高尚品格。剧中主人公说:“参加了共产党,就要活出点境界。”我们要把对人民的感恩上升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转化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体现到正确对待名利权位中。
对组织要有敬畏之心。组织是干部之家。是否敬畏组织,是衡量领导干部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团结有力、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和组织保证。对干部问题,组织是通盘考虑、慎重研究的,是坚持五湖四海的,是公道正派的,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否则也是党性不强的表现。要增强组织观念、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在关键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在涉及到个人的进退留转时,常怀守规之心、勿动非分之想、切忌越轨之事,决不能不信任、不服从、不尊重组织,甚至和组织讨价还价。
对事业要有责任之心。人生有涯、官位有止、事业无尽,是做人、做官、做事三者关系的生动写照。人究其一生,所有的一切都有所终、有所止,只有党和人民的事业生生不息。权力和责任永远都是相联系的,领导干部要把重心放在责任上,把心思用在发展上,把精力用在为民上,把智慧用在创新上。只有这样,小舞台也能干出大事业,也生活得充实,否则舞台再大,也难有作为。
对职位要有平常之心。人皆有进取之心,干部希望职务进步快一点,可以理解,但是想得过多,则不可取。特别是不要以为一有空缺位置,就以为应当是自己的,就认为自己最适合。要认识到,即使自己是优秀干部,还有个结构问题,即使条件合格,也不可能在一次换届中都解决,我们都工作这么多年,应当知道这些最起码的道理。更何况领导职位本来就十分有限,这次换届市级党委班子共有21个职位空缺,而符合这个职位条件的正县级干部有1242名;省委班子换届缺额职数很少,而正市厅级干部有260多名。领导干部可以有想法,但不能破底线、碰红线。要放平自己的心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服从事业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如果总是自我设计,老想着“升级换档”,就难免心理失衡、言行失度、党性失规,成为官位、名利的俘虏。
对纪律要有警戒之心。我们党是有铁的纪律、完备的组织、严格的要求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任何情况下,风气不能坏,规矩不能破。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以及省委提出的12条意见作为“高压线”、“警戒线”,严格遵守和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问题严重的可先免职后处理。要形成一种导向和风气,就是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违纪违规者逃脱惩处。
对干部要有关爱之心。这有两层意思,一是我们党是最讲感情的,对干部既严格要求,又从各方面予以关怀;二是同事之间也是讲感情的,要相互理解和支持。换届中,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退”和“转”的干部、思想上有疙瘩的干部和差额落选的干部,耐心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时,每个领导干部对同事的进步也应该持鼓励、支持、配合的态度,应当由衷地高兴,这也是讲感情的表现。
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要认识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没有变,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比较薄弱的事实没有变。我国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一方面,我们党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个考验,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利益格局的多层次、多样性,人们观念的多元化、复杂化,包括网络用语“亚历(压力)山大”反映出的人们在社会, 转型期的心理特征,都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新课题。要认识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是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基地和欠发达省份,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面临的问题多,产煤区和非煤区发展不同步,地区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因资源配置、利益分配、村矿矛盾等问题造成的上访,成为突出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管理难点。没有社会的转型和社会管理的创新,经济转型也难以深入有效推进。要认识到,在思想、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上还有许多方面不适应社会管理的新形势。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比较突出,与社会管理相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思维的惯性、方法的简单、知识的缺乏,使我们在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往往难以得心应手。总之,社会管理,既是民生问题,又是发展问题,既需要加强,又需要创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增强精神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第一,打基础,创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条件。要加大协调发展力度,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提高社会发育程度,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要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完善保障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着力提高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收入水平、健康水平、科技教育水平,下大力气抓好事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重点项目。要加大道德建设和教育引导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网络舆情的分析和引导,重视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实现权益有保障、诉求有渠道、矛盾能缓解、怨气可释放、危机能控制。要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人力向基层倾斜,财力向基层聚集,物力向基层投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社区建设,把各类社会组织有效汇入社会管理服务大格局。
第二,抓关键,解决好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梳理和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既要解决好利益纠纷,又要防止和控制“无直接利益冲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解决好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建立相应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打击非法传教和宗教渗透活动,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敏感问题。
第三,设防线,强化源头治理和依法办事。要加快制定社会管理创新亟需的地方法规,构建社会管理法规体系。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调整社会关系,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要以深化平安创建为载体,建立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第四,建机制,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到办实事符合民意,做好事不越民力。二是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机制,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四是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其对内促进和谐,对外履行义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社会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抓好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创造更多经验,形成重点突破、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认真学习社会建设与管理理论,把握资源型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六、关于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报告的基本思路
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将于10月召开,这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员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起草好报告,对于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凝聚共识、明确方向,调动全省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过去5年,九届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积极探索山西科学发展之路,取得了巨大成就。去年以来,省委提出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发展思路,在全省上下形成广泛共识,成为自觉行动。这些都为我们起草好报告奠定了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体现省委和全省干部群众对科学发展观的新体会,对山西省情的新认识,对发展规律的新探索,对发展路径的新拓展,以及对党的建设的新部署,力求做到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指导性的高度统一,历史感与时代感的有机结合,力争使报告成为一个凝聚共识、振奋精神、团结共进的报告,成为一个立意高远、指引方向、推动发展的报告,成为一个反映时代特征、体现山西特色、符合人民意愿的报告。具体有这样几点考虑:
一是对未来形势作出科学判断。只有形势清,才能方向明。对未来5年国内外发展大势、山西发展态势,必须有一个基本估计和研判,这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的基础。总体来看,世界经济逐渐复苏,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兄弟省份都在竞相发展,大环境对我们有机遇有挑战,机遇大于挑战。因此,未来5年,应是山西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期,是必须紧紧抓好的转型攻坚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关键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发展期。这四点基本估计,是未来五年发展战略、基本布局、奋斗目标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我们奋斗信心的基本支撑,也是我们团结奋进的动力所在。
二是把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作为报告的主题。报告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从山西实际看,转型跨越的思路是在历届省委对山西发展道路探索基础上的深化,既有继承,也有发展,是科学发展现在山西的具体体现,在全省干部群众中得到高度认同,中央领导同志也给予充分肯定,因此要作为主题贯穿通篇。要深刻论述转型跨越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内涵和途径,在此基础上,对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建设绿化山西、气化山西、净化山西、健康山西,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收入水平、健康水平、科技教育水平等作出部署。
三是抓住两个根本。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山西未来5年应着眼于两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或者说要在这两个根本上有作为、作贡献:第一,努力走在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的前列,到2016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力争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去年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程度估计在75%左右,比全国低5个百分点以上,滞后2至3年左右。如果到2016年总体实现程度达到95010左右,就是全国平均水平,需要山西每年比全国缩小一个百分点的差距。这对山西是很大的挑战,但是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只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讲,我们就不是滞后的省份;从全局上讲,我们就为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而不是拉后腿,这将是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要拐点。而且,提出这一目标也是有充分依据的,根据测算,如果保持近五年来的发展“贯性”(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2. 55个百分点),再加上一大批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即将发挥作用,各项促进翻番、建设转型综改区的部署落到实处,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们完全有可能一年追回一个百分点。第二,在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中率先走出一条新路。国家赋予山西转型综改区这个平台,我们提出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做好地下地上两篇文章,都是为了破这个题。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抓好转型综改区建设,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既要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又要在体制创新、流程再造、顶层设计上有大的突破。上述两件带有根本性的大事,事关山西发展大局。第一件重在解决山西发展滞后的问题,是跨越之需;第二件重在解决山西发展要科学的问题,是转型之要,而且也会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转型积累经验。抓好这两件大事,转型跨越就深化了,新山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山西在国家的发展大局中就有了一席之地,可以说是利国、利省、利民的有机结合。
四是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是未来5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跨越、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也是一种具体的社会形态,标志着中华民族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山西已总体实现小康,但现在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协调的小康,按照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16年这5年应有什么样的作为,应达到什么标准,这些都需要深入思考,提出清晰的战略。把山西发展置于“三步走战略”的历史坐标中来审视和谋划,具有强烈时代感和巨大感召力。第;是未来5年和“十二五”的关系,十届省委的任期在时间跨度上比“十二五”多了一年,要确保两个目标体系既保持连续性,又有一定的超越性,在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实现新的跨越。第三是未来5年和“7•29”大会召开一年来的关系,把一年来全省干部群众取得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出来。
五是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和关键举措。围绕在哪些方面转型跨越,新山西“新”在哪里,要提出更深刻、更具体、更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把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思路,变成可感知、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既是宏伟的又是具体的。为此,在发展形态上,要实现采掘文明向制造文明转变;在发展动力上,要实现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在发展方式上,要实现粗放增长向绿色发展转变;在发展定位上,要实现煤电基地向现代产业基地转变;在发展方向上,要实现资源大省向经济文化强省转变。在转型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综合经济实力的跨越,实现产业结构特征和整体素质的跨越,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跨越,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水平的跨越,实现生态文明和宜居环境的跨越,实现发展环境和创业活力的跨越。通过转型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山西、绿色山西和幸福山西。围绕这些宏伟目标,要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传统产业循环率、新型产业占有率、节能减排降耗率以及绿化率、气化率、城镇化率等,使三晋大地焕发出新的活力。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很重,换届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深化认识,扎实工作,把这次研讨班取得的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落实到转型跨越中,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